Sunday, April 11, 2010

購轉手產業‧雙方律師有何職責?

梁先生問:購買轉手舊產業,負責買賣合約的律師應該負責處理哪些買賣事務?哪一些可由買方、賣方負責?
答:林若輝律師受詢時表示,代表買方的律師,除了草擬買賣合約,也需負責辦理轉換名字手續、呈上表格給內陸稅收局。
轉換名字的手續辦好後,後來發出的地稅單,名字將是新的業主。
至於賣方的律師,如果買方購買的有關產業仍未償清貸款,在尾數款項償清後,律師將負責辦理解押手續,同時為賣主提呈表格給內陸稅收局。

買主處理門牌稅水電轉名
提到門牌稅、水、電賬戶的轉名,這些將由買主自行處理,在提呈轉名的表格,買主必須簽名,繳交水、電抵押金。
關於水、電賬戶的轉名,如果買主遲遲不去辦理,賣主在給買主通知(假設2週的時間),買主依然沒有行動,賣主可以向水務公司、國家能源提出割斷水、電申請,以便賣主能夠取回他之前繳付的水、電抵押金,同時,避免自己名下的水、電賬戶,繼續由別人使用,要面對使用者不繳費的風險。
身為買主,最好是不要等到賣主申請割電、割水才處理轉換名字手續,到時需另行申請,可能更耗時、費事。
申請這些轉名手續並不麻煩或複雜,抽出半天時間應該可以處理好,如果由律師樓的職員代勞,需另外支付跑腿費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Followers